尊敬的吴省长,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们的留言,我们是吴江区人民法院的编外聘用制人员。我们为法院工作尽心尽责,为公正司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目前我们的待遇现状令人堪忧。在司法改革重要指示下,法院编外聘用司法辅助人员经费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级公务员的70%执行,苏州市中院、苏州其他区及县级市基层法院编外人员已实行工资系数制。同是编外员工,年实发工资是我们工资2倍左右,收入差距巨大。我院亦十分重视聘用制人员的待遇问题,多次向吴江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争取,但始终未果,薪资机制已十多年没有调整。希望在吴省长的关心尊重下,吴江区人民法院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待遇在司法改革重要指示下能有新的局面。